要买热销盘,先交“茶水费”,借着房子热销,浙江嘉兴10名楼盘销售人员动了如此“歪脑筋”。个人一度获利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后,这些利令智昏的销售人员*终分别被法院以非**工作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年来,房地产销售的“怪现象”不时见诸报端:“茶水费”“诚意金”“号子费”……巧立名目的变相加价屡禁不止;新房变二手、天价精装修、捆绑车位……各种销售“套路”也是五花八门。
这些乱象背后,实则是开发商、从业者穷尽办法“玩变通”“钻空子”;同时也从另一方面暴露出一些地方,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执法仍然存在懈怠和缺失。
以本案为例,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之所以被曝光,并*终受到惩处,是因为开发商管理人员听说自己的楼盘存在这种违规违法销售、公司的利益被侵占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仅仅依靠企业自查自净恐怕还不足以完全禁绝这种违法违规行为。
试想如果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开发商授意,甚至组织销售开展的“业务”,一方面会使得违法违规行为更具隐蔽性;另一方面,按照以往的处理结果来看,如果房产公司被有关部门查实违规销售,后续受到的可能也只是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相较于潜在的巨大利益,这样的处罚显然过轻。
中央三令五申“房住不炒”的基本定位下,一方面相关房地产企业要打消投机炒作的想法,把重心放到产品品质、客户服务上来,对销售团队的违规违法行为要敢于自查自纠;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房管的相关职能部门要敢于“亮剑”。尤其是在部分城市楼市热度不减、市场信息披露不健全等客观情况下,房地产市场买卖双方仍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很容易滋生寻租行为。
近年来,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不胜枚举,但真正要让法律法规长出“牙齿”还得落实于执行。针对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不时抬头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切实采取信用考评扣分、公开曝光、列入行业黑名单、取消网签资格等措施,真正用好联合惩戒“组合拳”,刹住市场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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