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该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契税法通过的消息公布后,桂林人的朋友圈内立即引来热议。在朋友圈里,一些房地产商、中介人士发布消息称:“新税法出了,契税要提高了,要买房的赶紧买”、“新税法实施后,契税**改为3%—5%,以后首套3%,二套5%”……这些消息的散布,使得不少不明真相又有买房需求的市民陷入焦虑。那么,事实真如此吗?契税真的要涨了吗?
桂林税务人士解读:与现行税率一致,没有变化!
记者联系了广西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该局税务人员对网络上一些对新契税法的误读进行解释。
误读一:“契税涨至3%-5%”
据税务人员解释道,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这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维持现行税率不变,税率仍为3%-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据介绍,3%-5%是法定的契税税率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上述规定程序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税率。比如,广西在3%-5%的法定税率幅度内确定执行税率为3%。
因此,网传“契税涨至3%-5%”是对法定税率幅度的误读。
误读二:今后购房缴税,“首套3%,二套5%”
记者还了解到,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有几种情况可以享受优惠税率。即:个人购买家庭**住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新契税法实施后,并没有说要取消现行的优惠税率,市民不必过度解读。”税务人员解释,新契税法中依然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也就是说,差别化税率将会继续执行。
因此,一些房地产商解读的,今后购房缴税“首套3%,二套5%”没有依据。
除此之外,税务人员还表示,《契税法》的一个亮点,是将申报缴税期限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修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纳税。这意味着,纳税人纳税申报将更加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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