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本市百货、购物中心等大型商场疫情期间正常经营,经市政府同意,3月31日市商务局发布拟对采取减免租金举措的运营单位给予适度补贴的通知,以奖代补方式,分档次对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且给予租户租金减免的大型商场进行补贴,**可达50万元。
市商务局**建设处负责人介绍,在本市一级响应期间坚持营业,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店、购物中心(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等)均可申报补贴。但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对超过50%的入驻商户(数量)采取了减免租金措施,减免时间超过15天(含);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疫情期间无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在补贴标准方面,市商务局拟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分档次对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且给予租户租金减免的大型商场进行补贴,支持企业购置防疫物资和疫情期间开展经营活动。例如给予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至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至5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奖励。
据介绍,本市大型商场于4月3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资金奖励。在疫情期间,鼓励企业采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发送至所在区商务局。各区商务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申报企业坚持营业,将确认后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正式报市商务局**建设处。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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