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2015年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已正式启动。与2014年相比,我市农村住房保险理赔范围和赔付标准等都有变化,保险理赔范围进一步扩大,赔付标准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和广西保监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在前几年农房保险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将地震风险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全 市农村住房因地震或地震诱发的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都由承保公司负责赔偿。此外,因自然灾害导致农户主要居住的房屋全损的,每户赔偿金额由1.5万元提高到 1.8万元,单间全损赔偿金额由每间2500元提高到3000元。
为了增强农户的保险意识,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合同还额外设置了两个档次的保费标准供农户自愿选择投保,**档每户投保2元,房屋因灾损坏每户* 高赔付金额额外增加3000元,每间**赔付额外增加500元;第二档每户投保5元,房屋因灾损坏**赔付金额额外增加7500元,每间**赔付额外增加 1250元。
去年,我市为104.8万户农村住户购买了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损保险。农房倒损每间**获赔2500元,全倒房屋每户**获赔1.5万元。当年全市共有2525户农户受益,共获保险理赔973万元,减少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