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中,广西地税局对小微企业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环节、简流程、提时效,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今年1—6月,广西地税部门共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5亿多元。
广西地税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无需地税机关审核批准。同时,优化办理程序。优化申请环节,由原来纳税人自行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的单一方式,优化为主管地税机关主动通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集中办理和纳税人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方式;简并表格,将企业申请备案和地税机关审核意见表合并;缩短办理时限,将办理时间由原来的7天缩短为4天;完善“广西地税网上税务局”小微企业申报模块,简化申报缴税的流程和录入指标,优化网上办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