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2014年全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及各市质量工作绩效考评情况,桂林市以102.5的总分位居全区榜首。
2014年以来,桂林市紧紧围绕国际旅游胜地中心工作,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开创了质量工作新局面。
在桂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桂林市质量强市工作全面铺开。桂林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全市12县5城区均开展了质量兴县、兴区工作,荔浦、临桂开展“广西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工作。质监、发改、旅游、住建、环保、工信、商务、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质量工作目标深入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强市活动,全力促进全市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通过开展质量强市工作,桂林市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水平不断提升。2014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市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大于90%;制造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为90.5%;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全年合格率93.1%;农产品例行定性监测样品合格率为99.88%;全市已建设完成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服务业提质发展,服务业结构得以优化。旅游产业实现由“量”转“质”转变,旅游总收入、游客人均消费增幅明显高于游客数量增幅,旅游转型升级效果显现。
同时,在品牌创建工作方面,桂林市也收获颇丰。2014年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首届广西服务业品牌7家,新增广西**产品10个,广西优质工程奖19个,申请认定广西**商标26件。2家企业荣获第二届桂林市市长质量奖,1家企业荣获市长质量奖提名奖。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摘得第二届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连续两届获此殊荣。桂林市还获得“2014年度质量魅力城市”荣誉。
桂林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质量强市工作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其中仍有不足。今后,强市工作成员单位将结合质量工作实际,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质量工作基础,提升企业质量水平,完善服务质量指标,全面防控质量安全风险,促进全市质量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