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昨日发布消息,全国将加快推进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的衔接。
据了解,这些内容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和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发布的。各地将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登记体系,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以北京为例,目前,房地产等不动产登记属于市住建委管理系统,而若是按照不动产登记新要求,这个部分将被并入国土系统。《意见》要求,各地首先要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登记等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二是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各地应进一步摸清现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业务开展等情况,厘清登记、交易、审批管理的职责边界,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归并,尽快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有机重组和工作流程再造。三是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各地应充分考虑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科学统筹调配相关资源,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同时,按计划,各地要将属于不动产登记完整的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严禁随意拆分不动产登记职责,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将及时掌握和研究解决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相关新闻
**难题:96%的市县“还没动”
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作出新一轮部署。就当前不动产登记整体工作进展及面临的主要困难,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王广华19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
王广华表示,总的来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以来,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但不容乐观的是,截至3月底,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
从全国来看,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当前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的**难题和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