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参加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的各方代表在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北梁棚改现场实地走访调研。正是在该次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应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
根据住建部不久前的表态,未来一段时间,棚户区改造仍将是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在推进棚改的过程中,不仅可以为拆迁居民建设定向实物安置的房源,也可以实行货币化安置,也能立即将安置补偿款发放到居民手中,让他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到市场上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记者实地调查发现,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受到社会各方普遍好评——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应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或者由政府购买安置住房进行安置;指导督促商品住房较多的城市出台支持措施,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有效衔接。按照这一思路,各地进展如何,收到哪些效果?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记者来到四川成都内燃机总厂生活区原址时,这里已经拆迁完毕。在这片占地156亩的地块上曾经生活着近1800多户内燃机总厂的职工和家属。66岁的杨强彬就是其中的一位。
杨强彬告诉记者,自己家原先的房屋面积是73平方米,按照政策,他拿到了100.5万元的拆迁安置费。杨强彬说,他花了83万元在附近的小区买了一套89平方米的二手房,安置费还有剩余。
拿到安置补偿款,不仅能买新房,还能买二手房;既可以在附近购房,也可以去远些的地方。“这种安置办法的选择余地比以前大多了,真好!”杨强彬说。
货币化安置不仅对于拆迁安置群众而言比较灵活,对政府安置工作开展而言也有一定优势。
成都市房管局副局长李涌告诉记者,该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呈逐年增高趋势。2014年,全市完成棚改项目投资121.6亿元,货币化安置86.7亿元,已占总投资比例的71%。
李涌说,货币化安置有利于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首先,可减少群众过渡安置时间,安置房从用地、报建到建成竣工交付使用至少需要3年时间,给群众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还会产生较高的过渡费用。其次,货币补偿有利于实现拆迁安置户分散居住,避免因集中居住引发的群体性问题和稳定风险。同时,货币补偿安置可有效引导群众向中心城区以外的地区疏减、安居和置业,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减轻城市承载压力,有利于城市转型升级。
有相同感触的还有湖南长沙市征收办副主任符美田,他说,2006年以来,长沙市棚户区征迁住户中选择货币补偿的占总数的77.45%。他认为,一些安置房建设周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有的会导致安置过渡期延长,维稳压力大,后续费用多,安置成本高。安置到位后,安置房水、电、物业管理、产权办理、房屋质量等后续问题也比较多。如果交给市场解决,市场中的商品房之间就可以形成竞争,安置群众会选择口碑好、管理优的商品房。
专家告诉记者,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好处还不止于此。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有效衔接,对于当前库存较高的三四线城市有现实意义。促进两方衔接既完成了安置,又消化了库存,对于盘活资金和活跃经济都有积极作用。
为更好地惠及广大棚户区居民,目前,一些城市已经出台了鼓励货币化安置的措施。如长沙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给予适当奖励。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黄家兴介绍,长沙市的货币补偿奖励政策就包括成新奖励,上浮奖励,选择货币补偿奖励,提前搬迁奖励,寻找房源奖励等。长沙市还特别设立了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专门针对棚改中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满足一定条件的即予发放。从2014年开始,补贴标准已从原来的5万或8万元调整至15万元。
屏蔽此推广内容 从记者初步了解的情况看,采用货币化补偿办法后,政府的货币支出与实物安置成本相比要高出约15%左右。从成都、长沙两地实际情况看,由于两市均属省会城市,资金较其他城市相对充裕,相比而言,地级市和县如果缺乏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货币化安置的推进有可能相对较慢。因此,为加快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推进,需进一步加以资金保障。
尽管如此,管理部门对货币化安置方案仍然普遍持支持态度。
“虽然单一看支出成本高,但棚改货币化安置综合效益比较明显。货币化安置减少了大量后续投入,更减少了大量因为集中安置带来的管理成本,值得大力推广。”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代弋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