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日前结束。社会各界对条例出台普遍表示支持,希望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后尽快实施。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学界,针对不动产登记员和登记代理制度、不动产登记类型、不动产登记机构及证书统一、不动产登记与公证、信息共享与保护等多方面问题,踊跃反馈意见。据介绍,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也引发了媒体关注和广泛评议。舆论普遍认为,不动产是国民**一笔财产,**不仅应当摸清“家底”,更应明确依法保护公民“家底”的立法宗旨,同时准确掌握不动产数据,为改革决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