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数十个城市取消或放松限购的大潮中,深圳一直保持观望状态,这引发了业内的诸多猜想和媒体关注。8月13日晚间,深圳市**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方微博正式发布消息称,深圳市将继续严格实施限购限价政策。
继续执行限购限价政策
8月13日晚间,深圳市**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方微博正式发布消息称:根据分类调控精神,深圳将继续实施限购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将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测分析,一方面加强预售许可管理,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另一方面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一房一价的要求,在价格部门备案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此消息的发布,标志着继佛山东莞放松限购限价政策之后,市场传闻深圳将对限购限价政策做出相应调整消息的终结。
应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深圳不取消限购是对普通居民负责任”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北上广深”四大城市供求关系非常紧张,如果放松限购导致投机投资回潮,普通居民肯定会买不起房。
王锋进一步解释,深圳新增土地供应极其少,几乎已无新增供应,而城市更新项目由于周期长,新增供应也不会特别持续稳定,因此如果没有行政措施管控价格,深圳房价上涨压力巨大。
如果要取消或者减少行政干预,王锋认为只有也必须把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好,必须有足够的安居型住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进入市场,占据一定比例,解决好刚需需求。“政策本身很矛盾,必须根据深圳城市特点执行相应有效措施,但是尊重市场是大势,期待建立长效调控机制。”
深圳限购限价政策出台始末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为了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新国十条”, 要求各地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
2010年9月30日,深圳正式发布执行“限购令”通知,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011年1月2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1年3月29日,深圳市**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有关公告,确定深圳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全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2011年7月12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当前房地产调控处于关键时期,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并提出五点调控意见,督促地方城市严格执行调控政策。
2011年7月13日,深圳市**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召集2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会议,要求开发企业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应按不同结构、不同户型合理定价,确保房价稳定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圳楼市限价政再次升级,从之前“价格增幅不超过GDP增幅”的目标上升到部分片区房价“月度环比零增长”,也就意味着房价只能跌而不能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