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从本月起,原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审批权下放南宁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从2014年8月1日起,驻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及相应的资质证书变更事项由市住房局直接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定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变更等相关事项仍由市住房局初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一级资质核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审批仍实行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模式。驻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三级、四级资质及相应的资质证书变更等相关业务时先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再到市住房局行政审批分中心20号窗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有关资质核准条件、收件要求、办结时限等可到市住房局政务信息网(***.cn)查询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