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获悉,**发改委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同意东莞等30个城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这30个城市分别是东莞、义乌、泉州、莆田、徐州、长沙、株洲、温州、贵阳、宜昌、赣州、常州、济南、台州、潍坊、呼和浩特、西安、揭阳、烟台、芜湖、无锡、石家庄、南昌、沈阳、洛阳、兰州、合肥、桂林、襄阳和太原。
通知要求,各示范城市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结构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区域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降低能耗,发展绿色经济,改善城市管理,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通知说,各示范城市要大力发展农业、制造业、传统服务业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民生领域和跨境电子商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要把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机制、治理电子商务市场的新模式、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规制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抓手。
同时,各示范城市可依托现有机制设立**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本市电子商务专家组,保障创建工作能够积极有序进行。
通知同时要求,各省(区)政府要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城市对本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