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工信委获悉,为推动我市重点工业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我市于近日出台了《桂林市加快重点工业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意见》提出,今后,我市将统筹整合现有用于工业发展的各项扶持资金,通过设立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70%以上用于扶持、引导、推动重点工业产业加快发展。
据悉,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用于支持企业投资与技术改造、特色园区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企业节能降耗及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支持软件和信息类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融资、支持企业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等。其中,支持企业投资与技术改造是市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向的一个重点。《意见》规定,对于企业建设重点工业产业项目,单个项目在建设期2年内的生产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1亿元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企业贴息或补助;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贴息或补助,单个项目原则上**贴息或补助1000万元;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扶持。
工业园区具有强大的经济集聚功能,为了推进特色园区建设,《意见》指出,将重点支持工业产业园建设,对符合园区重点产业定位的入园企业,在项目用地指标上给予优先安排,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当年不少于2000万元,且用于工业项目用地收储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业园区,给予50万-200万元补助;鼓励各工业园区积极创建***、自治区级新型工业化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对获得**、自治区示范基地称号的园区,由园区所在地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泉。为了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意见》规定,将支持重点工业产业企业加快建设技术创新体系,承担各级标准的起草制定以及培育企业品牌等。如重点工业产业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对新建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补助;企业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标准、行业标准、自治区级地方标准和联盟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200万元。
随着我市成为首批**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和广西*****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基地,今后,我市将进一步促进信息产业发展。为此,《意见》特别规定,将支持软件和信息类企业发展,对投资500万元以上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含5年)的软件、动漫创意和信息类企业(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6%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鼓励和支持建设本市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对运营3年以上的自建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且日均资金流量超过300万元的,3年内每年给予50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