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住朋网
地图找房预约看房
您的位置: 住朋网>资讯>桂林> 小微企业下月起可享免税 惠及全市4910户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下月起可享免税 惠及全市4910户小微企业

来源:桂林晚报作者:邱浩 通讯员刘静波2013-08-13 10:19反馈/举报

    从8月1日起,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全市4910户小微企业从9月起将享受此项优惠。

    家住叠彩区的小秦去年初以9.8万元注册成立了一家微型企业,目前月销售额不到2万元。按原政策需要缴纳约600元税款,现在免除后,一年可节约成本7200元。小秦表示,节省下来的钱可以奖励表现好的员工,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据了解,我市超过九成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将减轻小企业的负担,有利于企业发展。同时,免征“两税”将吸引更多人创办微型企业,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就业。

    目前全市国税系统正在统计符合这一免税条件的相关小微企业,测算小微企业分享新政策带来的“红利”。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共有4910户小微企业符合政策,以此测算,一年免税达790万元。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免税新政策从8月执行,但8月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实际是7月份的,所以相关小微企业在8月还应如期申报缴纳税款。从9月起,我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免税优惠。

    ■相关链接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行业不同划分标准不同,如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零售业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请选择意向区域
    • 秀峰区
    • 叠彩区
    • 象山区
    • 七星区
    • 雁山区
    • 临桂区
    • 阳朔县
    • 灵川县
    • 全州县
    • 兴安县
    • 永福县
    • 灌阳县
    • 龙胜各族自治县
    • 资源县
    • 平乐县
    • 荔浦市
    • 恭城瑶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