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秦在北京拜会了**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副部长翁孟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恳请**交通运输部对我市321国道桂林至阳朔段改扩建项目、灌阳经恭城至平乐高速公路建设、液化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改造等工作给予支持,以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给桂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等各方面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提升桂林城市新形象。如今桂阳公路扩建工程如箭在弦,一些人嗅到了“发财”的味道。从5月开始,各种未经审批的违法建筑物,如雨后春笋般被“种”在了桂阳公路两旁,“种房”者想要“蹭”上一些拆迁补贴。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6月12日,这些违法建筑物共111处。
16日凌晨,桂阳公路(象山段)两旁的39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物被相关部门拆除。同时,全市其他城区的拆除违建行动也在进行,在市委市政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精神的指导之下,我市对违法建筑采取“零容忍”。
凌晨5点多,象山区二塘乡湴塘村响起“轰隆隆”的挖掘机声,一座占地200平方米的砖混房被推倒,另一处400多平方米的地基被填平,数千米的围墙被拆除。
桂阳公路扩建工程即将开始,附近一些居民从5月初开始,未经审批抢盖砖房、打地基、挖水池、搭铁棚,试图从征地补偿中获益,111个违法建筑物出现在公路两旁。
桂阳公路旁39处违建被拆
桂阳公路是我市重要的旅游黄金走廊,是“北通南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扩建工程如箭在弦。
这个消息不胫而走,让沿路一些居民打起了歪主意。
“从5月初开始,一些人开始在桂阳公路边挖水池、搭棚子、‘种’房子,就是想趁征地的时候捞一把。”二塘乡党委书记潘军华说,短短月余时间,公路两旁出现了大批的水池、砖混房、铁棚子等未经审批的违法建筑,甚至有人占用了国有土地,“这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属于违法行为。”
6月9日,象山区政府发出公告,责令违法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同时,政府工作人员进村到户,张贴、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对桂阳公路两侧私搭滥建违法建筑、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等行为的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并对“重点对象”进行约谈。乡政府还请来百名来自北芬、四合、湴塘3个村的党员干部群众,签订“不乱搭乱建违法建筑”的责任书。
然而,截至15日,桂阳公路两边的违法建筑“纹丝未动”。
昨天凌晨5点,象山区政府组织公安、司法、卫生、安监、市容、城管等部门,在二塘乡政府的配合下,对39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
路边有不少人抢建水池砖房
在拆除行动实施前,记者曾于14日对桂阳公路象山段沿路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实地探访。
从迎宾路收费站一路往南走,在北芬村委会对面,一个深约5米的大水池刚刚建成,水池周边还散落着水泥、建材和匆匆忙忙插上的几根树苗。
在公路两旁,这样刚修起的水池随处可见,有些地方池子一个连着一个,这些池子平均占地六七十平方米,有的深达四五米。
行至湴塘村,记者看见一台挖机正在作业,几间砖房已初具规模。
二塘乡政府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违法建筑几乎都是在今年5月后建的,没有任何合法手续。
政府工作人员透露,按照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一个六七十平方米的鱼塘、水池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补偿。周围居民如此抢建水池,就是为了骗取征地补偿。
“有些人想打擦边球,说修水池是为了正常的农业生产需要,但建水池要挖地、砌围墙,这属于改变土地用途,按相关规定必须报批,如果是建房,那规定更加严格了。”
该工作人员说,乡政府曾接到村民举报,称一些违法建筑物堵住了灌溉渠道。
有村民向记者透露,为了骗取征地补偿,还有人专门从事土地附着物的买卖建设生意,几天之内就可以完工。
据相关部门统计,截至6月12日,桂阳公路两边的违法建筑物共111处,涉及2个村委、4个自然村的90户农民,违法建设用地5400多平方米。其中有3处砖房和2处地基,水池达到103处,其中已建成83处,这些水池总占地面积达3500多平方米,水池四周的围墙总长度达4100多米。这些违法建筑用地,其中涉及国有土地1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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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风搭建为“敲上一笔”?
在二塘乡北芬村,一村民向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早也有一些村民建水池并没有遭制止,所以他们才跟风而建,“为什么一开始不制止,现在才说不能建呢?”
工作人员解释,对这些违法建筑,政府相关人员一开始就制止过,但由于没有强制执法权,无法进行强拆。
二塘乡党委书记潘军华说,这几年象山区各种大型项目逐渐增多,但一些居民却对这些项目的进驻怀着一种“敲一笔”的心态。所以出现了“项目**到哪,房子就‘种’到哪”的现象,“种树、搭棚、挖水池鱼塘等抢搭抢建的情况比较多,甚至还有建假坟、插树枝索要补偿的情况。”
从历年来的经验教训中潘军华发现,对这种现象,只要政府的处置力度一旦弱下来,抢搭抢建的情况就会更严重,此消彼长。
记者从象山区城管大队了解到,截至6月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法》,城管部门对桂阳公路两边的违法建筑已立案87宗。该大队黎教导员介绍,他们发现违法搭建现象后,也下过调查通知书和停建通知书,但由于取证难、执法周期长等原因,无法有效制止。
“我们注意到路边有很多坑,但附近居民个个都摇头讲晓不得是谁挖的。没过几天,水池就建好了。”黎教导员说,按照正常程序,拆除一处违法建筑需要2个月的时间,而建一个诸如水池之类的建筑物,甚至不用10天,“建永远比拆要快”。
他表示,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大多数觉得地是他们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二则是一些人贪图小利,想以“非常手段”来获取征地补偿。
政府“零容忍”刹抢建歪风
象山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说,抢搭抢建之风不仅对辖区的投资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更让投机取巧者养成了好逸恶劳的恶习,形成不良社会风气,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力度,对这种行为严厉打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法》相关规定,城乡**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从16日凌晨5点至上午9点40分,桂阳公路两旁39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物被****,其中水池37个,砖混房一座,地基一座。据了解,这次行动是象山区政府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力度**的一次。
象山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象山区二塘乡的拆违行动仅仅是开始,对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还要继续进行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政府将对这种行为“零容忍”。
他说,对于桂阳公路旁剩余的违法建筑,如果建筑人不自行拆除,政府也将依法拆除。
同时,政府部门会加强宣传,提高附近居民的法律意识,大力宣传相关土地政策,尽量让违建者自觉拆违;此外,象山区政府还将建立长效机制,绝不允许“前拆后建”现象回潮。
事实上,全市的拆除违法建筑行动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展开。6月8日,灵川县对八里街工业园区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由此正式拉开了全县拆除违章建筑的百日大会战;秀峰、七星等城区也纷纷展开了整治违法建筑的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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