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春节期间,全区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统一确定为:2月9日00:00时起,至2月15日24:00时结束。
与去年国庆期间一样,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型号和外观尺寸相同的小型客车,其核定座位为7座或8座的,按7座客车列入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2013年春节7天长假期间,桂林市高速公路及收费公路将全部实行小型车免费通行。根据区高管局今年下发的通知要求,桂林市收费公路的免费道口均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的要求,对符合免费政策的小型客车统一按“紧急车”处理流程进行操作,实行无障碍放行。
为实现免费时段与缴费时段平稳过渡衔接,在2013年春节假期结束前12小时,即2月15日12:00时开始,全区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统一在入口对小型客车发放已加盖信息的车辆通行券,同时在收费站出口车道提示已在入口领取车辆通行券的小型客车,自觉将车辆通行券交回给出口收费员。
2月15日24:00时停止发放车辆通行券,恢复正常收费,入口恢复发放通行卡,出口凭车辆通行卡(券)收费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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